
闪婚遭遇诈骗?警方介入调查女方与介绍人的不正当关系
一对男女通过发小介绍相识并快速结婚,但女方后来称介绍人为情人,男方表示已报警,警方以诈骗立案,这段摘要简洁明了,概括了事件的主要情节和关键信息。
男子刘先生经发小介绍后“闪婚”,婚后,女方称与介绍人为情人,男子怀疑自己遭遇“骗婚”。9月22日,刘先生告诉记者,警方已就此事立案。
▲立案告知单
刘先生回忆,2024年12月他经发小刘某某介绍,认识了一名女子石某某;今年3月,双方登记结婚。然而,5月,在一场纠纷中,妻子突然称与介绍人是情人关系,并称结婚是为了骗取彩礼等。6月底,双方正式离婚。纠纷发生后,三人经过警方调解后约定,刘先生的发小及其前妻归还彩礼、金饰等费用共22.8万元。
此前,刘先生曾告诉记者,在派出所内,石某某称她与介绍人刘某某为情人关系。之所以要和刘先生结婚,是为了骗取彩礼等财物,“她说结婚半年后就跟我离婚,这样彩礼也不会退回来了。”由于刘先生未能提供事发时的录音录像资料,记者无法确认当时的完整情况。
对于此事,石某某曾告诉记者,她在派出所的相关言论是气话,她与刘某某曾经交往,在经刘某某介绍认识刘先生时,她和刘某某为情人关系;她并不清楚刘某某为何要“牵线搭桥”,不过,自己确实是真心考虑要与刘先生结婚、共同生活。
发小刘某某告诉记者,他与石某某确曾交往,在纠纷发生后,他告知了刘先生这段背景。但他否认自己与石某某为情人关系。他称,自己没有拿介绍费,不是从介绍婚恋中牟利。
9月22日,刘先生告诉记者,此事已被立案。
其出示了多份材料,7月14日,刘先生收到《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刘先生反映3月5日经发小刘某某的介绍与石某某结婚,4月25日石某某提出离婚,事后发现石某某之前有三段婚史,并与多人发展为情人关系,认为二人涉嫌骗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相关诉求)已转发至派出所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落款为8月22日的《受案回执》显示,刘先生报称的被诈骗一案已被派出所受理。落款为9月19日的《立案告知单》显示,经当地公安局审查,刘先生被诈骗一案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已决定立案。
一场纠纷牵出的“骗婚”疑云:经发小介绍男子“闪婚”,女方后称与介绍人系情人
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
编辑潘莉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nbdnews.com/post/1623.html发布于 2025-09-22 19: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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