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700名主播逃了3200万元,“逃税”被干成了“批发”

访客 2025-04-22 16:11:48 73906
700名主播逃了3200万元,“逃税”被干成了“批发”摘要: 编者按:继曲曲大女人偷税案引发舆论震荡后,日前曝光的涉税大案再撕开了行业逃税一角。一家MCN机构通过构建跨省涉税灰产网络...

编者按:继曲曲大女人偷税案引发舆论震荡后,日前曝光的涉税大案再撕开了行业逃税一角。一家MCN机构通过构建跨省涉税灰产网络,和财税中介合谋,将主播打赏收入包装为技术服务费,形成了涉及700余名主播、价税合计2.26亿元的逃税大案。这个案例中的主播逃税已从个体偶发行为,成为了依托专业分工、政策套利的系统性违法行为,具备了“批发化”的特征。

700名主播逃了3200万元,“逃税”被干成了“批发”

01 700多名主播,偷逃3200万元

“高赋帅”栽了。

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央视公布了一起重大偷税案件。一所名为“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高赋帅公司”)的MCN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其通过设立空壳公司,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为旗下700多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多万元,同时,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

以往被曝出的逃税都是大主播,这起作案核心则是MCN机构。在招聘软件上,高赋帅公司称自己是“目前全国头部公会”,月流水5000万,直播间50多个,公司讲实力干实事,目的就是两个字,“搞钱”。讽刺的是,该公司还曾出现在惠州市2023年度“统计守信企业”候选单位里。

在这个案件里,主播和MCN机构逃税的手段看起来复杂,但拆开来看,其实就是通过一些看似合法的操作,来掩盖收入、少缴税款。

MCN机构的主要收入来自旗下主播的网络打赏,正常的流程是网络平台把打赏资金转给MCN机构,MCN机构再转给主播,同时要为主播按“工资”或“劳务报酬”代缴个人所得税。

但税务局发现,高赋帅公司一年营业收入2.01亿,旗下活跃主播700多人,税务系统里却没有代扣代缴个税记录。

它的逃税方式是,把公司收到的网络平台主播直播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打给10家空壳公司,再由空壳公司把钱打给自家机构的员工,由员工把钱分到主播个人账户。

在这个过程里,MCN机构把主播的“打赏收入”伪装成了“技术服务费”,就像你打工赚了100元,公司把钱给你,却说这100元是“买你家的矿泉水”,还开了一张假发票,假装这是购买商品的钱,而不是你的工资。

钱就以这样的方式转出,同时,这些空壳公司开具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发票,又被当作了这家MCN机构的经营成本。

这样做达到了两个效果,主播逃避个税;用这些发票抵扣增值税,减少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款。

这背后还有更复杂的利益链条。根据央视的曝光,这家MCN机构还和一家名为“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的财税中介机构“勾结”。

这家财税中介以 “税收筹划” 为幌子,诱导MCN机构在外地某产业园里成立大量空壳公司。因为该产业园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园区注册企业缴纳税款后,会有一定比例的返还。这些空壳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就是用来虚开发票的,而园区也未跟踪核实。

MCN机构用这些虚开发票达到逃税目的,而财税中介不仅向MCN机构收取服务费,还能从园区的返利中获利,广州玖亿公司就通过这种方式获取了地方奖补3000余万元。

凤凰网财经就逃税一事致电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公开电话,目前均显示为空号或已关机。

02 平均一位主播逃税4.6万,逃税正批发化、产业链化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

主播逃税的新闻,多到普罗大众已经生出了免疫力,在这个过程里,逃税手法还在升级。

此前最常见的手法是,将收入性质进行转换。

比如将“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利用不同税种或税率之间的差异,来降低税负。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会计硕士特聘导师丁会仁介绍,劳务报酬所得适用3%-45%的累进税率,而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累进税率,两者间的最高税率,相差了10%。

不仅如此,“经营所得”相比于“劳务报酬所得”,有更多操作空间。丁会仁表示,“劳务报酬所得”的扣除相对固定,而“经营所得”可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一些主播就是通过虚构经营业务、虚增成本等方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逃税。比如将个人的生活费用计入经营成本,或者虚构不存在的业务支出进行扣除。

2021年曝光逃税6.43亿的薇娅,就采用了这一手法。通过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同年被曝光的主播雪梨(本名朱宸慧)、林珊珊也分别通过这一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1311.94万元。

有的则是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隐匿真实收入。

比如2024年年底曝光的主播王子柏,网名为柏公子,粉丝量达292万,与部分合作商家签订“阴阳合同”,将在直播平台带货的佣金一拆为二,一小部分走平台正常结算流程,剩下的大头则由其母亲个人银行账号线下收取,借此达到逃避直播平台抽成,隐匿收入、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逃税749万元。

主播田小龙,粉丝量达300多万,直播间销售的服装常常被粉丝一扫而空,但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仅仅只有3488元,远低于普通打工人,事实上是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网店销售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735万元。

“双管齐下”,这两类方式在主播逃税中常见。2025年不久前刚被曝光的主播曲曲大女人,也是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以及将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手段偷逃税款。

而这一次700名主播的逃税案件里,逃税手法再次升级,发展为多方利益交织驱动的利益链条。

700多名主播,统计逃税3200多万元,平均下来一位主播逃税4.6万元,相比于大主播动辄上百万的逃税额来看,数字有些小巫见大巫。但这也正是这一事件的特别之处,直播行业里,已经出现了逃税“批发”业务。

在这起案件中,MCN机构以帮助主播“避税”为诱饵招揽主播,在每笔“免税”的收入中扣取“手续费”,同时利用虚开发票抵扣税款,还能与不法中介共享骗取的地方奖补,主播逃税已经从“个体化”发展到“产业链化”,MCN机构与中介联合,形成了“注册-开票-分账-返利”的全链条逃税。

03 为什么被曝光逃税的总是主播?

“赚最快的钱,逃最多的税”,为什么被曝光逃税的总是主播?

一位业内人士对凤凰网财经解释,之所以主播容易被曝光逃税,与主播的收入流水构成复杂,容易藏匿有关。

他举例,平台上的软广植入,有主播会和商家私下对接,这不在平台的监管里。同时,有主播会做私域流量,将平台上的粉丝转化到私域中,这其中的收益弹性很高,很难被监管到。又比如直播带货的收益,看似成交额很高,但还要扣除售后退货等,“这些都很复杂,就看各家公司、主播怎么去处理”。据其了解,有小MCN机构会拿着“避税”为诱饵招揽主播,但大MCN机构则明面上不会,会更注重合规。

丁会仁也表示,主播收入来源复杂,包括打赏、广告费、销售分成等,部分收入通过私下交易或第三方平台转移,难以追踪,增加了税务核查的难度。

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罗荣律师则从政策角度进行了解读,她表示,直播行业作为新兴业态,税收政策尚未完全明确其收入性质归属,导致执行口径不一。所以部分主播利用政策漏洞,通过虚开发票、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逃税。

“税务部门对直播行业的监管主要依赖传统稽查手段,而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不足,平台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跨区域经营也增加了税收协同的难度”,罗荣表示,不过随着技术手段升级,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金税四期”系统实现了“数据管税”,税务机关可通过直播平台、支付机构、银行等多方数据交叉比对,能够更精准地监测异常交易和隐匿收入,如频繁大额私户转账、收入与申报明显不匹配等,使得主播的逃税行为更容易被曝光。

对于这类MCN机构打着“避税”的幌子吸引主播,丁会仁表示,这两者间有明显区别,避税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税负减轻和少纳税的实践活动,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逃税是公然违反、践踏税法,采取谎报、隐匿等非法手段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是一种违法行为。

“在大数据面前,可以说每个人都是透明的,与其被查岀来,不如主动税务合规”,丁会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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