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慈善信托非捐赠性质,呼唤透明度提升

访客 2026-01-15 17:14:03 27964 抢沙发
慈善信托不应被视为简单的捐赠行为,而是涉及多方利益和责任的管理活动,其运作过程需要高度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流向,慈善信托的本质是信托,涉及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权益,因此必须遵循信托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公众对慈善信托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公开透明地展现每一笔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情况,慈善机构在运营慈善信托时,必须秉持高度透明原则,确保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慈善信托非捐赠性质,呼唤透明度提升

近日,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主体和渠道;细化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内容。

截至去年11月,我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数达2629单,财产总规模达99.34亿元,在驰援救灾济困、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先要明确:什么是慈善信托?它和我们熟悉的慈善捐助,有何不同?

慈善信托区别于慈善捐赠。在慈善捐赠中,在财产被捐赠之后,财产所有权从捐赠者转移到了受捐赠者的手中;而在慈善信托中,信托财产是既独立于受托人,也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成为一项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设定的慈善信托目的。比如,某人或者机构设立一项慈善信托,目的是资助本地区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其受益人的范围是确定的,而最终具体的受益人是不确定的(以防止不正当的利益输送),而且这笔钱再不能由信托人自由支配。

可见,慈善信托是实现慈善目的重要途径,既能充分实现信托人的慈善意愿,把钱花到信托人希望花到的地方;也能利用信托资产的独立运作,提升慈善事业的专业性和效率。

慈善信托有其优势,但也存在道德风险、“击穿风险”,特别是以慈善信托之名来逃税、规避司法执行。还应该注意到,舆论场中不少人对慈善信托不理解、有误读,甚至有对立情绪。比如,一些企业在设立慈善信托之后,不少网民就认为“钱根本没有离手”“就是为了避税”。

慈善信托不是捐赠,更不是“左口袋放到右口袋中”,要强化慈善信托资金的运营阳光合规、消除误解,就必须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防范道德风险。

2023年12月修改的《慈善法》,进一步完善了慈善事业的信息公开的规定,还特别强调:“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这对慈善信托运营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次两部门联合公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也是为了落实新《慈善法》的要求。

《办法》要求受托人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要求受托人将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重大情形和关联交易情况向社会公开。《办法》还细化了公示的内容,包括:慈善信托目的;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比例或者数额,等等。必须要做到,慈善信托财产来源清晰、用处明确,特别是选定受益人的程序、方法必须清晰,从源头遏制“假慈善、真转移”的投机行为。

《办法》还特别明确: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信托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慈善信托的本质是信任的契约。慈善信托不同于大家熟悉的捐赠,是一种独立资产,更需透明,特别是通过规范信息披露,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也能增进慈善信托的社会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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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nbdnews.com/post/9721.html发布于 2026-01-15 17: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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