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福能东方虚假年报遭罚650万元,股票将被ST警告

访客 2025-12-20 10:02:38 17808 抢沙发
福能东方连续两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规,将被罚款650万元,公司的股票也将被特殊处理,标识为ST,这一事件暴露出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存在问题,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正在深入调查,投资者应谨慎对待该公司股票,防范投资风险。

12月19日晚间,福能东方(300173)连发两则公告,福能东方两年年报虚假记载,拟被罚650万元,同时公司股票将披ST。

据公告,福能东方2024年12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经查明,福能东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20年6月,福能东方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

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导致福能东方2020年虚增利润35,798,468.98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福能东方虚减利润22,650,928.29元,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认为,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责令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同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责任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福能东方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内容是涉及公司原子公司大宇精雕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一季度完成大宇精雕100%股权出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大宇精雕业务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无关,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此外,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据公告,福能东方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复牌后股票简称由“福能东方”变更为“ST福能”;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17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公开资料显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7年,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最新财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转亏,期内实现营收5.312亿元,同比增长11.78%;净利润亏损1991万元,上年同期盈利676.9万元,降幅3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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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nbdnews.com/post/7886.html发布于 2025-12-20 1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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