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保险分支机构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保险费回扣被罚12万元
中国大地保险一分支机构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保险费回扣被罚款12万元,该机构违反了保险行业的公平竞争原则,通过不正当手段吸引投保人,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此事件提醒保险公司应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避免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摘要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以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11月7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剑指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
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被罚款12万元。
同时,王宁(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车商客户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王昱婷(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代理人)被警告并罚款0.8万元;费涛(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资料显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大地保险”)于2003年10月20日在上海成立,是经国务院同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508.HK)旗下唯一的财险直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51.15918986亿元。
中国大地保险已设立分公司39家、营业部1家、航运保险运营中心1家、上海再保险运营中心1家,机构总数超2100家,服务网络覆盖全国,系统员工人数4.6万人。
根据中国大地保险此前披露的重大事项,2023年5月至7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指出公司在2022年至2023年3月期间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相关财务、业务数据不准确,客户信息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7月29日作出对总公司警告并罚款473万元,对江西分公司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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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nbdnews.com/post/4789.html发布于 2025-11-08 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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