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批关于“衣食住行”民生领域的典型案例。
奈曼旗市场监管局对杨学文销售死因不明的牛肉案进行了行政处罚。2023年6月2日,杨学文花费500元在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老宅甸子嘎查村左志远家购买了一头死牛,将牛扒皮提肉后,一部分与家人和朋友当天食用,另一部分通过窑努呼嘎查的微信群发视频进行宣传销售,共获得1180元。杨学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2024年7月1日,奈曼旗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80元、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没款101180元。
扎鲁特旗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侵犯秦皇岛乔氏体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2024年5月10日,根据公安局线索,执法人员发现扎鲁特旗鲁北镇准度台球器材门店存在侵权行为。该店从山东浩越体育用品店购进四张“JOY乔氏”台球桌及配套标识,每张台球桌及附属件销售价为12500元,共售出四张,获利5600元。经鉴定,这些台球桌并非秦皇岛乔氏体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扎鲁特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查处了通辽市广发草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奶茶案。2024年4月15日,开发区分局收到国家市场总局核查处置平台上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该公司生产的奶茶霉菌项目不符合GB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对公司进行检查,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80元和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宝永电动车修理部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案。2024年7月10日,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修理部涉嫌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经过调查,确认涉案的两台电动自行车控制器均被非法改装。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违法商品,并处以没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两台及罚款3400元的行政处罚。
科尔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锦之鲤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无生产日期等信息的食品案。2024年2月2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超市散装食品区陈列的“日本豆”已超过保质期,另有“康乐果”未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经调查,该超市承认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超市作出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928元及违法经营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科左中旗市场监管局查处图布信刘龙商店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2024年5月27日,执法人员在刘龙商店发现其销售的插排标有“专利产品仿冒必究”字样,但经查询并未申请过专利。当事人未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最终被处以罚款2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科尔沁左翼后旗市场监管局查处甘旗卡高伊罕草原特产店生产经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地方酒案。2024年4月17日,执法人员陪同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抽检,结果显示地方酒(白酒)酒精度项目不合格。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店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库伦旗市场监管局查处博大家电经销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2024年4月24日,库伦旗市场监管局收到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产品处理交办单及检验报告,显示该经销部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材料-金属零部件不符合国家标准。库伦旗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销售,并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罚款570元及没收违法所得48元的行政处罚。